新高考改革热点问答之二: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要确定?

发布时间:2020-04-24 10:53:11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昨天,小编回答了关于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时间、主要变化等问题,今天我们继续就大家关注的问题送上第二期精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它们有哪些区别?考生应该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要确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为了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不强调区分功能;选择考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具有较好区分功能的水平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四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不同。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选择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五是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合格考成绩不仅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还作为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中,物理、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合格考与选择考如何组织?时间如何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考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合格考科目由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科学合理确定选择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一是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二是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三是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因为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这属于正常现象,关键是考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综合考虑,尽早确定,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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